
SERVICE PHONE
363050.com发布时间:2025-10-01 16:15:42 点击量:
大发彩票,大发彩票官网,大发彩票注册,大发彩票app下载,彩票平台,在线购彩,彩票开奖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赌博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赌博人员为逃避查处,其赌博行为演化出一些新的形式。开设赌场和聚众赌博呈现一定类似性,实践中如何区分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很难把握。2015年以来,才某、明某、鑫某召集多人在市德吉路某咖啡店包间、八一路某茶楼包间、罗堆中路某茶楼包间内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审理后,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刑并处罚金。
2015年以来,明某、才某、鑫某等人,召集众人在市区一些咖啡店、茶楼等聚众赌博,并从中牟利。结果,发财梦醒,涉案11人落网。
因赌博犯罪,11人分别获刑并被处罚金,其中三人系主犯,分别被判10-12个月。法官提醒,市民千万要提高警惕,不可轻易误入赌博的圈套。
明某、才某、鑫某、林某、珠某、松某、章某等人,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5年9月至11月间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羁押。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明某、才某、鑫某、林某、珠某、松某、章某等人犯赌博罪,于2016年2月3日向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中,鉴于被告人均认罪,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明某、才某、鑫某、林某、珠某、松某、章某等人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赌博罪,建议法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二年,并处罚金。
另外,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还查明,2014年4月份左右,被告人明某、才某、鑫某组织多人聚众赌博时,被告人林某、珠某负责望风等,赌场内以“推豹子”的形式进行聚众赌博;2015年3月份至9月份期间,被告人明某多次组织多人聚众赌博,被告人鑫某负责在赌场内放水,被告人林某、珠某、章某等人在其参与的聚众赌博中负责望风等。上述事实,11名被告人在开庭审理中亦无异议,并有相关证据在卷证实,足以认定。
2015年3月份至4月份,明某召集鑫某、章某、珠某、才某等人在市柳悟新区海亮世纪新城鑫某的住处内分别以“三攻”、“炸金花”的赌博方式,组织9名左右参赌人员赌博五次,从中抽头渔利人民币2万余元。
2015年5月份至6月份,明某召集鑫某、章某、珠某、才某等人在市某酒店茶楼包间内以“炸金花”的赌博方式,组织5名左右参赌人员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人民币1万余元。之后,明某召集鑫某、章某、珠某等人在市八一路某茶楼包间内以“炸金花”的赌博方式,组织4名参赌人员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人民币1万余元。
2015年6月份至7月份,明某召集鑫某、章某、珠某等人在市德吉南路某茶园包间内以“炸金花”的赌博方式,组织4名左右参赌人员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人民币1万余元。
2015年8月份至9月份,明某召集鑫某、章某、海某、珠某等人在市金珠路某酒店茶楼包间内以“推豹子”的赌博方式,组织3名左右参赌人员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人民币5000余元。
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认为,明某、才某、鑫某、林某、珠某、松某、章某等人无视国法,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11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应负刑事责任。
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明某、鑫某、才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林某、珠某、章某等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各被告人的量刑根据各自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参与次数及抽头渔利的数额等情节予以区别。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予以支持;但对被告人林某、珠某、章某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略偏轻,法院根据量刑情节确定适当的刑期。
“根据《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被告人明某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鑫某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才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这三人是主犯,量刑都在十个月到一年,且都处以罚金了。”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介绍。
被告人林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珠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章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其余从犯均获刑并被处罚金。“这几个人都是从犯,刑期和罚金都判得比较轻。对于这种事,市民千万要提高警惕,不可轻易误入赌博的圈套,而对于贪图利益而不顾法律的市民,要记住任何违法行为都逃不掉法律的制裁,遵纪守法才是正道。”该法官提醒道。
首先,从犯罪场所的职能稳定性和时间连续性来看,开设赌场罪的场所吸引赌博人员的功能更加稳定,持续时间也较长。从字义上分析,赌场是指专供赌博的场所,因此,某一场所只要在特定时段专门用于赌博即可认定为赌场。但在实践中,很多开设赌场行为人为逃避打击而采取移动赌场的形式不断变动赌场的地点,地点确定后临时通知,但这种位置上的变化并不影响赌场对赌博人员的吸引,即场所聚众的功能。此行为依然应认定为开设赌场罪,而不能因场所不固定而认定为赌博罪。如果特定行为人为了赌博方便,今天在甲家赌,明天在乙家赌,这种提供赌博场所的行为则不宜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其次,从组织的严密性来看,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需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开设赌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公开性,但参赌人员与行为人之间可能完全不认识。而聚众赌博往往规模较小,没有明确的分工,聚众行为人除组织人员外,与其他参赌人员没有区别,也一同参赌。
最后,从对赌博行为的控制力来看,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处于中心地位,对赌场的经营具有绝对的控制力。赌博方式和规则由开设赌场的行为人确定,赌具由其提供,并且营利方式也是固定的。聚众赌博具有临时聚合性,聚众行为人与参赌人员之间处于平等地位,赌博方式和规则是共同商定的。
综上所述,开设赌场罪是行为人为赌博提供场所和赌具,情节严重的行为。对该行为的认定应综合行为人对场所的控制力、组织的严密性以及赌博的规模等因素来考虑,不能仅仅因赌场地点的变换而认定为聚众赌博行为。